文|秘籍君
前幾天看到一個求助帖,網友說,他家就兄妹兩個,妹妹和自己都已經結婚。
自己通過多年奮鬥,買了房子和車,目前處於還款的階段,生活還算幸福。
妹妹是在老家,照顧老人比較多。
現在房子拆遷,可以分6套房子。
父母就想著給妹妹一套,網友說他倒沒什麼意見,都是為人子女,應該要分的。
但妻子不樂意,認為妹妹已經出嫁,不算家裡人,房子不能分給她。
再者,以後給老人養老的也是他們,房產也應該全給他們。
所以跟他吵架,跟父母打電話鬧,威脅他們要是分給妹妹一套房子,就跟他離婚。
一邊是妻子,一邊是父母和妹妹,現在的網友左右為難,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所以尋求解決方法。
出嫁女兒是否有權獲得父母財產
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難解決,從兩個方面看,一目了然。
首先,出嫁女兒是否可以獲得父母財產。
女兒雖然已經出嫁了,但在法律上講,她們有義務給父母養老,同時也有權利獲得父母的財產。
父母有六套房子,按照公平的角度看,應該給女兒三套。
但現在隻給女兒一套,對兒子而言已經是占了大便宜。
若兒媳一套都不願意給,著實有些過分。
其次,兒媳在法律上沒有贍養公婆的責任。
很多兒媳經常說,你不幫我帶孩子,你不給我什麼什麼,我將來不給你養老。
用養老來威脅老人,的確很嚇人。
但講真的,懂法的人都知道兒媳在法律上本就沒有贍養公婆的責任,隻需要幫助老公養。
當然,也沒有繼承公婆財產的權利。
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出嫁女兒本該獲得父母的財產。
作為兒媳,其實是無權幹涉的。
再退一步,站在『理』的角度看,不是自己的東西,何來的支配權?
解決方法:安撫妻子,不用擔心她會離婚
雖然理是這個理,但家卻不是一個講理的地方。
妻子不對,也要好好跟她講道理,安撫她的情緒,使其冷靜下來。
站在她的角度,說她娘家拆遷,什麼都不給她,她是否樂意?
如此說,聰明人見到臺階自然就下了。
若是不願下,也不用擔心她會離婚。
說出離婚這話,也就嚇唬嚇唬,還真不敢這麼做。
首先,有多年夫妻感情,還有孩子,不是原則性問題不會輕易離婚。
其次,想一套房子都不給小姑子,可見愛財。
那麼愛財,當然不會的放棄有5套拆遷房的老公。
再婚,可沒那麼好找。
作為女人,很多時候會面臨兒媳和女兒身份上雙重選擇。
誰都不想吃虧,但萬事也不能做的太過分。
留有餘地,才能不破壞夫妻感情,才能家庭和睦。
【話題討論:若是你們面臨這樣的局面,該如何選擇?】
高級育嬰師,心理咨詢師,原創育兒漫畫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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