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前兒童有哪些異常行為?《網路文章》

很多家長都會對於學齡前兒童存在『攻擊性』的行為心存煩惱。

醫學專家認為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個是遺傳因素,比如父母脾氣暴躁,子女往往也出現暴躁脾氣;另一個因素則是大人過分寵愛孩子導致。

學齡前兒童的情緒、情感雖然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但由於皮層下中樞的活動仍占優勢,所以,學齡前兒童的情緒易激動、不穩定,常會發生一些異常舉動,常見的有:

1、攻擊行為

兒童已經開始獨立並且知道自己的需求,但還不知道如何表達感受,一旦欲望得不到滿足,就采取毀壞物品或者大吵大鬧的行動,常表現為賴在地上、踢腿、揮舞手臂、大聲哭鬧,打人、罵人、推人、踢人、搶別人的東西(或玩具)等。

專家建議,不能隨意懲罰這種鬧情緒的幼兒,要盡可能轉移孩子注意力,事後給予安撫。

並告訴他們這樣的行為是對的。

2、反抗行為

寶寶對家長提出的要求總回答『不』,這種行為是自我意識獨立的一種表達方式,屬於正常發展的表現。

家長應予理解和尊重,適時地進行引導,這一階段會很快度過。

3、遺尿,咬指甲和吮手指

5歲以下的孩子還不能自已控制排尿,夜間經常尿濕床鋪,白天有時也尿濕褲子。

這是一種正常現象,但對於經常有遺尿現象的孩子應耐心尋找原因,努力幫助孩子樹立自信心。

咬指甲和吮手指的行為,是嬰兒與生俱來的反應,它能給孩子帶來安全和滿足感。

吮指和咬指甲多在安靜、寂寞、饑餓、睡眠、身體疲倦而自尋安慰時出現,到2-3歲以後,這種現象會明顯減少。

對於孩子好的行為,家長要鼓勵孩子;對於孩子出現攻擊性行為,家長要采取一些懲罰措施,但避免打罵孩子。

因為打罵孩子往往是家長自己在發脾氣,打罵過頭之後,孩子可能不但不會改正錯誤行為,甚至可能變成一個不怕任何打罵的『皮小孩』。

懲罰措施最好是能觸動孩子的心靈,才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