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最新一期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報,其中包括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被檢出不合格。
在後續的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中,生產企業江西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款6.5萬元,而由於銷售產品的母嬰門店履行了相關進貨查驗的義務,免於處罰。
01
又被檢出不合格
通報顯示,標稱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哈皮寶貝母嬰用品生活館銷售的、江西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咪可+牌的鈣鐵鋅營養米乳和原味營養米粉,均檢出維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其中,咪可+鈣鐵鋅營養米乳中維生素A的檢驗結果為9.66μgRE/100kJ,咪可+原味營養米粉中維生素A的檢驗結果為9.73μgRE/100kJ。
兩者的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分別為17.8μgRE/100kJ、17.5μgRE/100kJ。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規定,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維生素A含量應處於14~43μgRE/100kJ之間,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GB 13432—2013》中規定,營養成分的實際含量不應低於標簽明示值的80%。
而此次不合格樣品實際檢測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指出,特殊膳食食品中維生素A不達標,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料質量不達標;也可能是受生產工藝條件的限制,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損耗;還可能是企業對相關法規標準的理解不夠透徹或者是企業未按標簽明示值的要求進行添加。
據了解,維生素A又名視黃醇,是人類必需的脂溶性維生素。
維生素A缺乏可引起眼部症狀,最主要的是夜盲症和幹眼症;維生素A補充劑用量過大可引起中毒,中毒主要表現為嗜睡或過度興奮、頭痛、嘔吐等高顱壓症狀。
對於此次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相關省級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
同時,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並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資料顯示,江西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於兒童健康產業品牌的企業,旗下產品領域涵概以食療為主的兒童健康產品系列、兒童輔助食品系列。
其中,主要品牌有咪可、比比樂、雅因兒,這三個品牌下又分別有數十種產品。
比如以輔食產品為主的營養米粉系列、菊花晶系列均為高濃縮片狀輔食,奶伴系列、營養素系列、葡萄糖系列、水果粉系列、軟膠囊以及功能系列產品。
企查查顯示,江西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成立於2006年,除法定代表人鄒良外,還有股東吳清、劉建雄、祝精斌,四人持股比例分別為23%、40%、24%、13%。
02
企業被罰6.5萬元
據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最新發佈的《關於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顯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抽檢中不合格食品已核查處置結束。
通報顯示,在生產環節,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在規定時間內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並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
經核查,江西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該批次鈣鐵鋅營養米乳180聽,已銷售94聽,召回數量為86聽;原味營養米粉180聽,已銷售93聽,召回數量為87聽。
經現場核查和研究分析,不合格食品主要是由於生產過程控制不嚴《米片在內包裝前被車間臭氧殺菌》以及在運輸、銷售環節儲存不當導致。
江西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針對存在的問題,立即采取召回措施,並將召回產品按規定報廢處理;對員工進行食品規范操作培訓教育;加強運輸和儲存環節管理的整改措施。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稱,江西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維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鈣鐵鋅營養米乳、原味營養米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依據相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420元整,罰款人民幣65000元整。
此外,在經營環節,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樣送達了檢驗結果通知書並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
經核查,青山湖區哈皮寶貝母嬰用品生活館采購該批次鈣鐵鋅營養米乳18聽,已銷售18聽,召回數量為0,原味營養米粉18聽,已銷售18聽,召回數量為0聽。
經核查,經營單位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因此免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