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一對夫婦因『孩子跟誰姓』而離婚。《網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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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跟誰姓?

以往的觀念是跟爸爸姓

如今隨著開放三孩政策的實施

很多人也會選擇隨爸或隨媽

對大部分家庭來說

這可能不算是個大問題

但在東陽的俞靜和家寶眼裡

這是個大問題

且絲毫不能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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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靜與家寶在2020年的時候經長輩介紹相識相戀,2021年2月兩人辦理了結婚登記。

二人商量著以後要生兩個寶寶,俞靜還和家寶約定,第一個孩子要跟女方姓。

『當時沒人反對我的想法,但後來偏偏因孩子姓氏的問題,給我們的婚姻生活埋下了‘雷’』俞靜說。

2021年9月,俞靜生下一個男寶,一大家子都開心極了。

辦理孩子出生證明時,俞靜父母便提出了孩子跟女方姓。

家寶父母礙於孩子剛出生,又顧及親家顏面就沒當面拒絕,但心裡卻犯了嘀咕。

『你媳婦家沒有男生,我們家也指著你傳宗接代!』家寶父母回家後不斷給兒子施壓,要求第一胎必須跟男方姓。

拗不過爸媽,家寶向妻子提出了要求。

『這不是早就商量好的嗎?

第一胎跟我姓,第二胎再跟你姓。

怎麼就反悔了?

』俞靜覺得丈夫方違背了承諾,很生氣。

此後,兩家人為孩子跟誰姓爭吵不休。

家寶更是丟下尚在月子期間的妻子,小夫妻自此分居。

其間,男方要求看望孩子,俞靜則提出要求:家寶配合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才能見孩子。

家寶一直拒絕。

孩子因為沒有出生證明,沒法入戶,辦社保、就診、接種疫苗都成了問題。

事情鬧到了這一步,俞靜對丈夫、對婚姻失去了信心,訴至東陽法院,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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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社交媒體上關於『冠姓權』的討論一直不斷,上一次更具規模的爭論是在2017年。

當時是全面二孩政策放開後的第二年,正是第一批『全面二孩』集中出生的年份,對不少家庭來說,二孩到底能不能隨母姓引發了不少煩惱。

『冠姓權』這個新詞正是出自這時。

那麼,法律上有『冠姓權』這個說法嗎?

冠姓權,並不是法律定義上的說法,按照通俗易懂的說法就是夫妻二人的婚生子由誰決定隨誰的姓這個權利。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子女可以跟隨父姓,也可以跟隨母姓,這由夫妻平等協商而定。

對孩子跟誰姓達不成共識的,並非離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法官在受理該起案件後,因顧及夫妻雙方年紀尚輕,容易意氣用事,且孩子剛滿2個月,多次對雙方耐心勸解。

但是,調解並未能修復雙方感情上的裂痕,最終雙方還是在激烈的爭執中協商離婚。

孩子跟隨女方姓,由女方撫養,並在法庭上給新生兒取了名字,在線申辦了出生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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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觀念中,孩子的姓氏代表了一個家族的血脈傳承,孩子隨父姓也被認為是理所當然。

而法律規定子女可隨父姓可隨母姓,跟誰姓可平等協商。

當傳統習俗與現實發生矛盾時,需要夫妻雙方理性面對,以感性為基礎相互包容,協商解決。

雙方家庭基於對姓氏的過度重視產生矛盾,這種矛盾違背了父母為子女取名是對下一代寄予美好希望的初衷。

相較於姓氏傳承,兩家人作為孩子的至親,對孩子愛的表達應落於對孩子的用心照顧、培養教育上,而不是將其作為爭執籌碼,令夫妻反目、家庭破裂。

來源:金華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