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出門前,孩子跟奶奶起了爭執,孩子想自己去上學,但是奶奶不允許,因為孩子早飯吃得太少,還要一個人去上學,奶奶認為孩子就是想自己去學校門口買零食,這意味著她懷疑孩子偷錢了。
這讓孩子很憤怒,於是爭吵了起來。
其實,很多時候,孩子對某些道德層面的違規行為理解的並不透徹,對道德常規的限制也沒有過多的重視,反而是大人因為經歷的太多而更敏感一些,更容易上綱上線。
比如,孩子在學校時,把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但他並沒有偷東西的概念,老師會顧及孩子的感受,不去當面指責,而是跟家長溝通,讓家長教育一下孩子。
這其實就是告知家長:我認為你的偷東西了,但我沒有傷害他,你私下的教一教吧。
家長也很小心,回來跟孩子溝通也不敢直接挑明,就小心地說一句,不能偷東西啊,偷東西是不對的。
其實老師和家長在小心的時候,就說明他們已經在內心,給孩子貼上了偷東西的標簽。
『偷』這個字,對孩子來說是非常不友善的,甚至可以說,有些過分,用了這個字,就是給孩子貼了一個標簽,一個很傷人自尊的標簽,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孩子其實隻是沒有遵守規則,什麼規則呢?
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拿!這個規則,相信大人都有教過,隻是孩子並沒有重視起來。
這就像老師要求上課不能講話,但他忍不住地講了,就這麼簡單的規則,但是如果隻是上課說話了,家長可能就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可如果說是偷東西,家長就更緊張一些,為什麼呢?
因為大人對『偷』這件事很敏感,大人更在意的是『偷』這個概念,同一個行為,貼上不同的標簽,最後給人們心理上的影響是完全不同的。
其實就是孩子很想要一樣東西,但是又要不到,所以隻能『偷』,這就是矛盾生發出來的行為,那我們需要做的是去解決這樣的矛盾,而不是給孩子的行為貼標簽,讓孩子感到羞恥,從而以此為戒,希望孩子不再犯錯,這樣是通過傷害孩子解決表面問題,實際上的矛盾並沒有解決,反而把孩子推得更遠,這必然會在下一次矛盾出現時重新引發錯誤行為。
孩子會犯很多錯,就像撒謊,偷東西,脾氣壞,但這些行為都是大人給他貼上的標簽,如果我們撕掉這些標簽,就能看到真相:孩子是想滿足自己的需求,但是他又沒有更好的辦法,如果我們告訴孩子他可以使用哪些辦法,可以怎樣溝通解決,去支持他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他就不會去使用那個錯誤的方法了,這才是正確引導了孩子,真正的幫助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