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錯,各種打罵懲罰不管用,怎麼辦?《網路文章》

答:懲罰不如引導。

周末帶蹬蹬去超市,他到處亂跑,大聲喧嘩,隨時有可能撞到別人或者打翻東西。

我趕緊勸止,他不但不聽,反而跑的更瘋了。

我好一通追趕,感到十分尷尬、生氣。

最後隻好嚴厲地呵斥住他,並威脅他今天晚上不準玩手機他才作罷。

——類似的事情,很多父母經常遇到。

有時候他們很配合,比如聽到晚上不讓玩手機立馬慫了,效果很好。

但有時候完全不行,根本講不通道理。

後來就深入地想一個問題——孩子犯了錯,懲罰有用嗎?

如果有用,是什麼用?

如果沒有用,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做?

比如超市的事情,不管是孩子被呵斥後安靜下來,還是對抗後撒潑打滾,於教育孩子到底有什麼好處嗎?

你懲罰的初心和最後的目的是什麼,達到了嗎?

答案似乎都沒有那麼簡單。

第一,孩子真的錯了嗎?

孩子對超市《公眾場合》的公序良俗認知有限,在他們眼裡,或許這裡跟遊樂園、公園沒什麼區別。

可能他們就是單純感到開心、好奇。

我們大人一定要轉變自己的態度,放棄『成年人總有正確答案』的想法。

到底是真的做錯了,還是僅僅他讓你感到『沒有面子』。

第二,他因為你的懲罰,能學到什麼?

我們總是習慣地認為,孩子『屈服於』我們的威脅或懲罰,我們就勝利了,教育成功了。

其實,哪裡有什麼輸贏。

孩子的注意力被『懲罰』分散到了如何去對抗家長上面,讓他錯失了對自己不當行為的反悔及思考修正錯誤的機會。

換句話說,懲罰孩子,我們實際上剝奪了他從內心深層對自己錯誤行為的反省過程,而這個過程又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懲罰不但無用,還耽誤他們對自己的反思啊。

第三,孩子應該為他們的行為承擔怎樣的後果?

孩子應該經歷和承受自己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

但這個後果不是來自父母的受罰。

一個相互關心的親子關系中,是沒有懲罰的。

可是,長久以來我們太習慣於,甚至依賴於通過懲罰的方式來教育孩子。

很多親子文章中,每隔一段時間葉總推崇懲罰的文章出現。

但真的是這樣嗎?

顯然不是。

懲罰是一種非常沒有效果的管教方式,常常會讓孩子的行為朝著與我們預期相反的方向發展。

許多父母使用懲罰,是因為沒有人教給他們更好的管教方法。

——弗特茲·道森博士《怎麼做父親》

管教可能會讓人感到無奈,但必須強調的是,『管教』的意圖是『教育』。

它是一整套的指導方針,目的在於培養孩子內在的自制力、自我激勵以及主觀能動性。

管教必須以相互尊重和信任為前提,才能有效。

而懲罰則是用外在力量控制或強制一個人,受罰罰的人幾乎不被受到尊重。

——佈賴恩·G.吉爾馬丁博士《不必訓斥的方法》

從過去的文獻中,可以得出結論:家長體罰孩子,並沒有制止暴力,反而助長了暴力。

體罰給孩子帶來痛苦,也樹立了一個壞的榜樣。

——斯坦佛大學醫學院心理系暴力研究委員會《暴力與抗爭》

困惑的家長錯誤地認為懲罰之後會有效果,但沒有意識到他們的管教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懲罰隻能讓孩子更逆反。

——《孩子就是挑戰》魯道夫·德瑞克斯

體罰帶給孩子的影響,沒有一樣是父母所期望的。

孩子受到的懲罰,會減輕他們對錯誤行為的內疚感,他們認為『懲罰』可以抵消他們的『罪行』,可以心安理得地重復自己的錯誤。

——《魔法歲月》塞爾瑪·H.弗萊伯格

如果不能『懲罰』,那怎麼辦呢?

在《如何說孩子才會聽 如何聽孩子才肯說》這本書中,作者提出了代替懲罰的七個技巧:

1.請孩子幫忙。

比如在超市的例子中,我可以選擇不苦口婆心勸他,而是溫和地請他幫忙,說:『你可以幫我選幾個蘋果嗎?

在這種場景裡,其實小孩子是很樂意幫助爸爸媽媽呢,這讓他們顯得自己很『有本領』。

2.明確表達強烈不同意的立場。

有時候你可以明確表達自己的不滿,但不攻擊孩子的人格。

書裡提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孩子借走了父親的鋸子,用完就扔在了外面淋了雨,結果生銹了。

這個父親發現後,就明確高速孩子:『我希望我的工具被借走以後,能完好無損地歸還』

因為孩子到了一定年齡,就是要學會感受到我們的拒絕。

不過也需要一個過程,父母過於激烈表達自己的態度,避免讓孩子感到他所犯的錯誤讓他不再被愛,而產生的不安、負疚和自我嫌棄的不良影響。

3.表明你的期望。

你明確表達了自己的不滿之後,還要表明你的期望。

比如:『我希望我的工具被借走以後,能完好無損地還回來』

4.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

就是你要告訴孩子怎麼樣彌補自己的失誤,並鼓勵他做出努力。

這也是消解有些孩子可能產生不良心理影響的有效辦法。

鋸子被孩子拿到外面淋雨生銹了,你可以告訴他:

『孩子,鋸子現在生銹了,你需要拿鋼絲球把它擦掉。

以後用完後,上面要抹點油,可以起到保護作用,下一次就不會生銹了』

通過彌補自己的失誤,我們讓孩子認識到做事情要『知錯就改』,且以此來喚起和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而不是『你做錯事情了,就活該受到懲罰』,鋸子淋雨生銹了,『今天晚上罰你不能看電視』之類的。

罰不是目的,也不是讓其改正錯誤的好的手段。

5.提供選擇。

如果孩子下一次又出現同樣的問題怎麼辦呢?

你可以給出選擇,強調他要麼他借走的工具及時歸還,要麼以後就不借給他了。

請他自己決定。

6.采取行動。

所謂采取行動,就是如果孩子在你提供選擇後,再一次犯錯,你要果斷地行動。

把工具箱一鎖,不讓他亂拿了。

孩子來問箱子為什麼鎖著了,你告訴他:『我希望我的工具放在哪兒,還能再那兒能找到』

7.讓孩子體驗錯誤行為的自然後果。

你就是要用這種行動,讓孩子體會到,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承擔錯誤的自然後果。

親子教育中,『當我們出現沖突的時候,不要把精力用於彼此的對抗,或者擔心誰輸誰贏。

我們把能量和精力放在解決問題上,尋找一種方法,讓我們的個人需求得到尊重』

有時候,孩子同樣的問題會反復出現,偶爾也會表現的很激烈。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孩子也不是一夜之間長大的,這我們作為家長需拿出足夠的耐心和精力面對。

理論摘引資料:

《如何說孩子才會聽 如何聽孩子才肯說》,作者:[美國]阿黛爾•法伯《Adele Faber》 伊萊恩•瑪茲麗施《Elaine Maz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