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月亮 葉丫丫
來源:李月亮《ID:bymooneye》
曾經轟動全網的『大連13歲男孩殘殺10歲女童』案件,已經一年多了。
前幾天,兇手父母終於向被害女童的家人登報道歉。
這是案發以來,他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表達歉意。
而女孩的媽媽哭著回應:看完道歉信,我更憤怒了,我不接受這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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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的女孩淇淇身中七刀,血流不止,被棄屍灌木叢。
前胸沒有衣物,褲子被褪到了膝蓋以下,身上還壓著兩個裝建築垃圾的塑料袋。
而行兇者,是年僅13歲的蔡某某。
2019年10月20日,他把淇淇騙到家裡,強奸未遂後,殘忍地殺了她。
但因蔡某某未滿14歲,可以不負刑事責任,縱是殺人害命,所受懲罰也隻是被收容教育3年。
而比這更令人氣憤的是,蔡某某家人的表現。
案發一年,他們都沒有跟淇淇家人有過任何接觸——沒見過一面,沒打過一個電話,沒說過一句抱歉。
2020年5月,案件開庭,蔡家也沒一個人出庭,更沒有委托任何代理人。
法庭隻好進行了缺席審理。
庭審結束後,淇淇媽媽在法院外無奈哭訴:
『他們太沒有人性了,我孩子死了,他們現在都沒到場,連最起碼道歉都沒有』
2020年8月10日,法院對這個案子做出了宣判:
蔡某某的父母賠償淇淇父母128.6萬元。
蔡某某父母10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向淇淇家人公開賠禮道歉。
蔡某某的父母賠償淇淇父母128.6萬元。
蔡某某父母10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向淇淇家人公開賠禮道歉。
但是,蔡家父母依然毫無反應,賠償沒有,道歉更沒有,好像這件事跟他們沒半點關系。
好在,法律不會總是寬恕他們。
10月9日,因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道歉,蔡某某父母被刑事拘留15日。
被逼到這個份上,蔡某某父母才終於開了尊口,於11月6日在《大連日報》上道了歉。
單看這封道歉信,感覺還算誠懇。
但是,回看案發以來蔡家的所有表現,實在感受不到他們的半點歉意。
案發後,蔡某某被抓,他的父母就搬離小區,銷聲匿跡,再也沒有回來。
他們明明有千百次向受害者父母懺悔道歉、請求原諒的機會,卻一次面沒露過,一分錢沒賠過,一句道歉的話都沒說過!
但凡有點良知和人性的人,看到小女孩如此慘死,應該都忍不住悲慟和憐憫吧。
更何況行兇者還是自己的孩子。
這一年多的時間裡,他們有沒有想過,淇淇父母日日在痛苦裡煎熬,以淚洗面?
他們知不知道,如此巨大的痛苦,是他們的兒子帶來的,是他們教子無方造成的?
他們直到被刑拘了15天,才寫下這冠冕堂皇的遲來的道歉。
這句被戴上手銬摁著頭迫不得已說出的『對不起』,背後又能有幾分真心實意的懺悔?
我們真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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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淇媽賀美玲在看到道歉信後,哭著表示:我不接受!
她說:
『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嘩嘩地流。
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了』
『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嘩嘩地流。
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了』
可以想象這個可憐的母親的心情:
女兒那樣慘死,她卻無法嚴懲兇手,甚至連對方一句道歉都要不到。
情何以堪。
淇淇媽也在微博中,明確表達了對這封道歉信的態度:
不接受!不原諒!
微博底下,網友們也都大力聲援了她:
從來沒有人規定過,道歉就一定會得到寬恕。
你可以假惺惺地道歉,別人也有權選擇不原諒。
如果你的道歉隻是逼不得已,隻是為了減輕罪責,而沒有半點真心,那你也不配得到原諒。
道歉是加害者的本分。
但原諒卻不是受害者的義務。
原諒無知,是一種寬容。
而原諒無恥,卻是一種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