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年,我輾轉回到以色列,十三歲的老大、十二歲的老二和十歲的小女兒暫時留在中國。
我的父親是猶太人,二戰時逃亡到上海,並在那裡生下了我。
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拋棄了我們,十二歲那年父親去世,我就成了孤兒。
長大後,我在上海銅廠做工。
結婚生下三個孩子後,丈夫離我們而去。
中以正式建交後,懷著一種逃避的心情,我成為了第一批回到以色列的猶太後裔。
初到以色列的日子,比想象中要困難許多。
我不懂得那裡的語言,不懂得移民優惠政策《新移民可以有一筆安家費)。
從上海帶去的積蓄隻能維持三個月的生活開支,我開始苦攻希伯萊語,學最基本的生活語言,然後,我在路邊擺了個小攤賣春卷。
以色列的官方貨幣是謝克爾,一謝克爾兌換人民幣兩塊錢,更小的幣值是雅戈洛,一謝克爾等於一百雅戈洛。
我的春卷小攤,每天能賺到十來個謝克爾。
當我的小攤生意慢慢穩定下來以後,1993 年 5 月,我把三個孩子都接到了以色列。
孩子們初到以色列的時候,受到了鄰居們的責難。
我一直秉承『再苦不能苦孩子』的中國式原則:我把孩子們送去學校讀書,他們上學的時候我賣春卷。
放學後,他們就來春卷攤,我在小爐子上面給他們做餛飩下面條。
一天,當三個孩子圍坐在小爐子旁邊等我做飯的時候,鄰居過來訓斥老大:『你應該學會去幫助你的母親,而不是在這裡看著你母親忙碌,自己就像廢物一樣』然後,鄰房轉過頭調斥我:『不要把那種落後的中國式教育帶到以色列來,別以為生了孩子你就是母親……』
鄰居的話很傷人,我和老大都很難受,但我安慰老大:『沒事的,媽媽能撐住,我喜歡照顧你們』可是,老大說:『也許,她說得沒錯第二天是祈禱日,孩子們中午就放學了。
老大坐在我旁邊,學著我的樣子把打好的春卷皮包上餡,卷成成品,然後入油鍋去炸。
他的動作一開始有些笨拙,但是後來越來越熟練……
老大身上的轉變大得連我自己都想不到,除了幫我做春卷,他還提出由他們帶做好的春卷去學校賣給同學。
每天早上,他和弟弟妹妹每人帶二十個春卷去學校,放學回來的時候,會把賣春卷的收入全部上交給我。
我覺得很心酸,讓他們小小年齡就要擔起生活的擔子。
可是,他們沒有表現出我想象的那種委屈,他們說他們慢慢開始喜歡這種賺錢的感覺了。
鄰居太太告訴我『賺錢從娃娃抓起』是最好的教育方式。
孩子們在學校也被灌輸著這樣的理念。
他們比我更容易接受這種猶太法則。
我開始給予他們賺錢的機會,我以每個春卷三十雅戈洛的價錢批發給他們,他們帶到學校後,可以自行加價出售,利潤部分可自由支配。
三個孩子賣春卷的方式竟然截然不同:老三比較老實,按照老價錢,五十雅戈洛一個零售,賺到了四百雅戈洛;老二則使用了批發手段,四十雅戈洛一個直接將春卷全部賣給了學校餐廳,盡管隻有二百雅戈洛的利潤,但他告訴我餐廳同意每天讓他送一百個春卷去;老大的方式比較出人意料,他在學校舉辦了一個『帶你走進中國』的講座,由他主講中國國內的見聞,講座的噱頭就在於可以免費品嘗美味的中國春卷,但是需要買人場券,每人十雅戈洛,每個春卷都被他精心分割成了十份,他接待了二百個聽眾,人場券收入兩千雅戈洛,在上繳學校五百雅戈洛的場地費用後,利潤是一千五百雅戈洛。
孩子們的學業並沒有因此受到任何影響,為了琢磨出更多更新的賺錢方法。
他們很努力地去學習和思考。
老大在法律課上學習了移民法。
他告訴我像我們這樣的家庭可以去移民局領取安家費。
我半信半疑去了,結果一下領回了六千謝克爾,然後,老大說因為他給我提供了信息,我應該付給他 10%的酬金,我猶豫很久,終於決定把六百謝克爾這筆大錢給他,他拿到錢後,給我和弟弟妹妹都買了很漂亮的禮物,剩下的錢,他說他會拿去變更多的錢。
老大用這筆酬金郵購了一批在中國很便宜的文具,然後去學校進行售賣,利潤再投入繼續進貨,一年以後,他戶頭上的金額就已經超過了兩千謝克爾。
盡管老大很會賺錢,但在實際上,老二比他更能領會猶太法則的精髓——猶太人共同的一點是,從事那些不用投入本錢的行業。
老二以他十四歲的年齡和文筆,竟然在報紙上開設了自己的專欄,專門介紹上海的風土人情,每周交稿兩篇,每篇一千字,每月八千雅戈洛。
老三是女孩子,因為比較矜持,也沒有展露出賺錢方面的才能,但是我在她身上欣慰地看到了猶太人對生活的樂觀和優雅。
她學會了煮茶和做點心,每天晚上,她會精心煮一壺紅茶,配上她自創的口味不同的點心,一家人圍坐下來邊吃邊聊天——老三的點心有點中西合壁的味道,兩個哥哥都很喜歡。
不過,這些點心不是免費的,兩個哥哥支付的點心費用,除了成本和每天需要交給我的費用外,老三也能活得很滋潤。
當我們家的資金越來越豐富的時候,我們一家四口合資開辦了我們家的中國餐廳。
我占 40%股份、老大 30%、老二20%、老三 10%。
我們家的餐廳越來越有名,拉賓還接見了我,我成了以色列的名人。
此時的我已經完全掌握了希伯萊文,再加上我的母語中文,我最後被以色列國家鉆石公司邀請擔任駐中國首席代表。
當我回國任職的時候,孩子們也跟隨我一起回到了中國。
回國之後,老師來找我了。
她說我的孩子在校園推銷來自以色列的商品,她建議我好好管教一下孩子。
我告訴她,我無權幹涉我孩子的行為,這是他們賺取他們學費的方式——因為,我已經不再負責他們的所有學習費用,老師的眼睛頓時瞪得大大的……
在隨後的高考中,老大進入了旅遊高等專科學校,他說他要成為專業的旅遊人才,然後去以色列開辦自己的旅遊公司,壟斷經營中國遊;第二年,老二考入上海外國語學院,他說他的理想是當一個作家,在不需任何投資和奉獻的前提下賺取利潤;老三說她會去學中國廚藝,當一個頂級的糕點師,然後去開辦全以色列最好的糕點店……
我發覺很多中國父母都活在一種左右搖擺的矛盾心態中,既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成為大富翁,卻又似乎害怕孩子過早地沉迷於金錢——就好像,既希望孩子將來能有個幸福的家庭,卻又害怕孩子早戀一樣。
這是一種典型的葉公好龍——猶太人用敲擊金幣的聲音迎接孩子的出世,賺錢是他們人生的終極目標,至於教育、學習都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經歷的過程——而中國的父母,哪怕心中憧憬無比,但卻從來不肯挑明這個話題。
這句話很難說嗎?
其實隻是簡單的一句:『孩子,我想當一個富豪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