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開展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江西省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辦法《試行》》,記者了解到,江西省義務教育質量評價主要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三者各有側重、相互銜接、內在統一,構成完整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

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方面重點內容,旨在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對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學校辦學質量評價,主要包括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五個方面重點內容,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充分激發辦學活力,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

學生發展質量評價,主要包括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重點內容,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江西省強化對學生、學校、縣域的動態性、數據性和全面性的過程性評價。

關注學生發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總體狀況及年度變化情況,科學評判地方黨委政府、學校和教師的努力程度和進步程度。

構建多元評價體系,讓學校、學生、家長、社會、教育部門等多主體參與評價。

采取實地調研、觀察、訪談、問卷、線上線下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實施評價,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學生發展質量評價由學校依據《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指標》組織實施;學校辦學質量評價依據《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標》實行學校自評、縣級評價;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依據《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標》由縣級自評、市級復核。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縣域義務教育質量情況進行評價,評價情況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按照每5年一輪的原則開展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

根據工作需要和學校數量確定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周期,原則上每3年一輪,並保證校長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價。

縣級黨委政府依據《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標》,對本縣域義務教育質量進行自評,報送市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復核後,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省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將對縣域義務教育質量進行抽查,將抽查情況作為對設區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反饋意見的重要組成部分。

評價結果定期予以公佈。

江西建立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獎懲機制,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等工作掛鉤。

作者:徐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