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警方通報故意破壞警車事件##河南鹿邑警車遭破壞8人被立案#
前不久,發生在跨年夜的打砸警車事件,讓河南省鹿邑縣站上了輿論的風口,眾多網友對事件進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對於事件中那些年輕人的魯莽行為,進行了尖銳的批評。
盡管事件已經過去多日,大部分涉事人員也已被抓捕歸案,但我卻依然深感憂慮。
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幾位十幾歲的少年,在現場幾近瘋狂,賺足了現場人員的喲呵,並且自我感覺良好,張牙舞爪的模樣。
被抓捕歸案後,也是一臉茫然和無辜的樣子,真讓人既好氣又好笑。
在我看來,這些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在一個本來非常喜慶的日子,由於自己的沖動和魯莽行為,即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這裡我不討論他們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隻探討事件背後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方面的問題。
首先,事件反映出家庭教育的缺失。
在這個時代,稍微有點文化水平的家庭,對自己的子女會進行最基本的教育,教會他們最起碼的做人道理,讓他們養成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遵守最普通的社會規范。
相反,在那些不重視子女教育的家庭,要麼是家長沒有這個能力教育子女,要不是工作太忙無暇顧及子女教育,讓他們失去了形成正確價值觀的寶貴機會。
其次,這起事件反映了社會教育的缺失。
盡管我們的教育水平,這些年已經有了顯著提升。
但是,某些環節依然存在不足,特別是對於廣大青少年的教育,重視課堂上的灌輸,輕視實操技能和價值觀的養成,不考慮被教育者的接受能力。
仍然以考試為指揮棒,青少年的學業壓力非常大,無暇顧及課外知識,更加忽略法律素養的提升。
在這種社會教育模式下,一些青少年法制觀念極其淡薄,性格沖動好鬥。
所以說,這次鹿邑縣『精神小夥』打砸警車、擾亂社會治安的違法行為,以及類似『校園暴力霸凌』等現象,都凸顯了有些地方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雙重缺失,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正確價值觀養成,必須引起整個社會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