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父母是傳統美德,但是,對於已經結婚的夫妻來說,一定要處理好孝順雙方父母的關系,否則,就會引起家庭矛盾。
李濤和楊玉芬兩口子就遇到了這個問題。
這天,李濤下班回家,發現嶽父嶽母都來了,妻子楊玉芬做了豐盛的酒菜招待老人。
飯畢,楊玉芬把李濤拉進臥室,關上房門,小聲地對李濤說:你要有思想準備,今後我的爸媽就住在我們家裡養老了!
李濤一聽就急了,說道:養活你父母是兒子的事,憑什麼讓你父母住在女婿家裡養老?
楊玉芬說:現在社會男女平等,都有養活父母的義務!你每個月給你父母三千塊錢養老,我把父母接進家裡來養老不行嗎?
李濤在一家公司裡上班,年薪三十萬,和楊玉芬結婚以後,在城裡買房居住。
李濤的父母和弟弟在農村裡生活,弟弟結婚以後,和父母分家,父母兩個老人單獨生活,考慮到父母年歲大了,李濤決定自己一個人養活父母,他每個月給父母三千塊錢養老。
才開始,三千塊錢夠父母用,一年以後,父親經常進城向李濤要錢,說三千塊錢養老金不夠用。
楊玉芬問公公:你們還種有地,糧食不用買,在農村生活花不了多少錢,為什麼三千塊錢養老金還不夠用?公公氣憤地說:你們兩口子一年收入幾十萬,你小叔子兩口子打工種地,收入太少,將來還準備進城買房,你們不該幫忙一下嗎?
楊玉芬經過詳細了解,發現李濤每月給公公婆婆三千塊錢,公公婆婆每月一千塊錢都沒有花出去,剩餘的錢都給了小叔子。
楊玉芬氣憤地對李濤說:養活父母是應該的,可是,你父母把你給他的養老錢給了你弟弟,這太不應該了!
李濤說:反正我每月給他們三千塊錢,至於他們如何支配這三千塊錢我不管,只要他們高興就行!
楊玉芬不滿了,她說:雖然這三千塊錢是你的,但是,也是我們夫妻共同所有,以後你不要再給你父母三千塊錢了!
李濤說:錢是我的,我想給誰就給誰,而且我是兒子,把父母接進家裡養老又有何不可?
楊玉芬心裡不平靜了,她與公公婆婆說話說不到一塊去,而且不喜歡公公婆婆,如果李濤真把公公婆婆接進家裡,不但公公婆婆繼續會向李濤要錢貼補小叔子,自己心裡也添堵!自己一個月也是幾十萬的收入,父母和弟媳不和,不如把自己的父母接進家裡養老!
原來,楊玉芬有姐弟二人,父母和弟弟一起生活,但是,弟媳婦經常因一些生活瑣事和父母吵架,楊玉芬因想到自己是出嫁的姑娘,就沒有管娘家的事。
楊玉芬在一家銷售公司工作,年薪比李濤還高,她認為,自己出嫁了,養活父母是弟弟的事,平時很少給父母錢花,隻是回娘家時給父母買貴重禮物。
如今李濤每月給公公婆婆三千塊錢,而且公公婆婆幾乎把三千塊錢都貼給了小叔子,這讓楊玉芬不滿了,親兄弟明算賬,自己家裡的錢為什麼要給小叔子花?於是,楊玉芬把父母接進家裡來養老,給弟弟減輕負擔,父母也不會受弟媳婦的氣了。
對此,李濤很無奈,他說:我每月給父母三千塊錢,兒子養活父母應該,你就是不滿我父母把錢給了我弟弟,你卻又把你的父母接進家裡養老,給你弟弟減輕負擔,彼此不都是在幫助弟弟嗎?
楊玉芬說:我這是跟你學的!
最後,李濤讓步,他每個月隻給父母一千塊錢養老,讓楊玉芬把嶽父嶽母送走。
楊玉芬同意,但是,她表示,今後她每個月也給父母一千塊錢!
楊玉芬的父母和弟弟沒有說什麼,李濤的父親和弟弟卻不依了,父親大罵李濤減少給他的養老錢,是忤逆不孝,弟弟則對李濤說:以後別回鄉下老家了,他不認識李濤……
李濤孝順父母,值得提倡,但是,在父母眼裡,手掌手背都是肉,大兒子有錢,該貼補小兒子,可是,他們忽略了大兒子已經是結婚有妻子的人,因此,產生了家庭矛盾,這是當老人偏心小兒子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