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幼兒園太不負責了,我要退學』
『涵涵媽媽,你別激動』
『要是你,你能不激動嗎?』
『什麼破幼兒園,這麼不負責』。
涵涵的媽媽在今天上午11點的時候,下樓買菜, 卻發現自己3歲半的女兒站在馬路中間大哭。
這讓涵涵媽媽驚出了一身冷汗,明明該在幼兒園上課的孩子,怎麼自己就跑回來了呢。
於是涵涵媽媽將大哭的涵涵帶回家。
並詢問涵涵:『你怎麼跑回來了呢』
誰曾想,涵涵就是一直哭,不肯說話。
於是媽媽就開始哄涵涵。
半個小時後,涵涵才哭了,抽泣著把她回來的經過說了。
原來是, 早上8點左右媽媽將涵涵送到了幼兒園,但媽媽忘記給涵涵帶圍裙了,今天幼兒園組織小朋友做手工,於是沒帶圍裙的涵涵引起了老師的怒火。
老師一邊說孩子不記事,一邊掐孩子。
孩子被老師掐哭了,越哭越大聲的涵涵惹怒了老師,於是老師怒吼:『 你沒帶圍裙,你參加什麼活動,你回家取去吧!』
聽到老師這麼說的涵涵,哭的更大聲了,於是老師將涵涵扔到走廊外面,讓她自己哭完了再進屋。
但是受了委屈的涵涵,隻想回家,隻想找媽媽,於是便跑回家了,但走到一半,涵涵找不到路了,於是就站在馬路上哭了起來。
聽完孩子的話後,媽媽氣急了,於是怒氣沖沖的帶著女兒來到了幼兒園。
而看見涵涵媽媽來的老師, 沒有任何的慌張,反而問說:『怎麼才把孩子送過來』。
看到老師這麼說的涵涵媽氣急了,於是對老師說:『我早上就把孩子送來了,可是孩子11點多的時候出現在馬路上大哭』。
『怎麼你到現在都不知道孩子丟了嗎?』
老師則說:『哎呦,我這一上午都忙忘了,我還以為你沒送孩子來呢』
涵涵媽媽更生氣了說:『那你這太不負責任了,孩子自己跑了到現在你們都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點責任心』。
而老師卻說:『您看您這話說的,誰能想到孩子不進屋自己跑了呢』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但接下來涵涵媽媽也找到了園長,說到:『 你們老師什麼素質,我家孩子胳膊、腿上都有淤青,怎麼解釋』。
老師則回答:『沒準是孩子自己走出去的時候,磕到了』
看見老師滿口胡言的辯解,涵涵媽媽終於忍不住了, 上前就給了老師一個大嘴巴,而老師也不甘自己受欺負,於是兩個女人直接在園長室門口就動手了。
面對這一幕,涵涵嚇得大哭起來,一旁的幼兒園的員工也開始拉架,沒十分鐘,涵涵的爸爸也來了並報了警, 他相信警方一定會有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的。
其實對於孩子幼兒園發生傷害出走時,幼兒園的責任是最大的。
但鑒於老師的態度,涵涵媽媽給涵涵選擇退園舉動是明智的。
而後來涵涵媽媽控制不住打了老師,這確實是涵涵媽媽的錯,但無論如何,幼兒園方面都是用人失誤,管理不嚴。
那麼上幼兒園的孩子該如何保護自我呢?
面對老師或同學的傷害時要這樣做:一是告訴父母,二是報警。
所以對於孩子出現被欺負時,一定要教導孩子與大人溝通,不然這對孩子來說是一種很深的身體傷害加心理傷害。
通過此事我們可以看出,要給孩子選擇幼兒園一定要選擇一個靠譜、認真負責的幼兒園。
而同時也要看幼兒園老師的素質與教學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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