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兒園擅自教3歲孩子識字,被家長一紙訴狀告了,結果引人深思。《網路文章》

文|秘籍君

現在有家長認為,孩子從上幼兒園開始就應該識字。

孩子早一點識字,將來上小學會更輕松,學習成績也會更好。

而部分幼兒園為了招生,在宣傳的時候,也會打著『安排孩子學習小學知識』的旗號來吸引家長。

部分幼兒園和家長這副為孩子的前程做打算的模樣,倒是和多年前發生在的一場官司追求的結果相反。

19世紀60年代美國內華達州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一位叫做伊迪絲的3歲小女孩,有一天指著禮盒上的單詞『OPEN』中的一個字母『O』,當著媽媽念出它的讀音。

媽媽驚訝於女兒居然認識,小女孩說是幼兒園裡的老師教的。

然後,這位媽媽就一紙訴狀把女孩所在的幼兒園告了,索賠1000萬美元。

估計有人會覺得莫名其妙,幼兒園教孩子識字,不是好事嗎?但是,這位家長認為,幼兒園過早教孩子識字,是剝奪了孩子的想象力。

這場官司的結果也是出人意料,小女孩的媽媽勝訴。

後來,這個案件,包括這位媽媽提供的辯護詞,也成了內華達州修改《公民教育保護法》的依據。

可以看出這件事對美國教育的影響。

有家長可能要問,教上幼兒園的孩子識字,問題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問這個問題的家長,可能不知道孩子上幼兒園,接受的幼兒教育是什麼意思。

幼兒教育,是3-6歲孩子接受的教育,重點在於在尊重孩子身心發展規律的前提下,用『遊戲』的教學方式,培養孩子的興趣、健全孩子的人格和基本的生活能力。

也就是說,孩子上幼兒園,最重要的就是『玩』。

如果按照現在家長的要求,讓兩三歲大的孩子,學習小學的知識,能識字、會算數,其實就是違背了孩子身心發展的規律。

後果也是非常嚴重的:

早前,有心理學家做過一個實驗,讓上過幼兒園和沒上過幼兒園的孩子,根據聽到的內容作畫,結果發現,孩子越早接觸知識懂得的規矩越多,但是想象力和創造力受損也更嚴重。

可見,過早識字對孩子來說,不是一件好事。

此外,教育專家也提到過一個概念,叫做『超前學習』,他們認為讓孩子提前學習知識,雖然孩子剛上學的時候,成績會比同齡人優秀,但是因為孩子很多知識都學會了,容易缺乏探索欲和求知欲,還會養成上課不專註的不良習慣。

以後學習會越來越糟糕。

所以,其實對於幼兒階段的孩子來說,讓他們去玩,比把他們圈定在課堂上學習枯燥的知識重要;教會孩子思考,比讓他識多少字、會背多少首詩更重要;貼近生活的教育,比單純枯燥的文字教育更重要。

家長教育孩子,一定要懂得遵循孩子成長發展的規律,不要急於求成,不然對孩子造成的傷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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