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裙子被扯壞,家長照價索賠,三天後,孩子被整個幼兒園孤立了。《網路文章》

文|秘籍君

『被扯壞裙子的是我女兒,被孤立的還是我女兒,你說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難得約飯,我卻聽了閨蜜一腦門的抱怨,眼看下一秒她就要仰天長嘯上天不公了,我隻好打斷她車軲轆式憤憤不平,梳理事情的來龍去脈。

事情還要從閨蜜的寶貝女兒說起。

孩子不過三歲半,剛上幼兒園,性格善良乖巧,卻在最近被整個幼兒園孤立,每天跟她講話的隻有幼兒園的老師,小夥伴們都離她遠遠地,看上去非常可憐。

問老師理由,則與閨蜜三天前的索賠有關。

裙子被扯壞,家長按原價索賠

閨蜜說,她隻有這麼一個女兒,日常穿著就帶得嬌貴些,一條小裙子三四千很正常,平時也這麼穿著去幼兒園。

誰想,小姑娘剛穿了一天就被扯壞了,閨蜜自然不高興,直接到幼兒園找了老師,要求對方家長原價賠償。

要是換個資深的幼教,大概率會先跟閨蜜談一下再做打算。

可惜閨蜜遇上的是剛入職的年輕老師,對方認為閨蜜的要求很合理,二話不說就找對方家長,照原價賠了3799元。

聽到這時,我對閨蜜的做法表示一言難盡,幼兒園老師處理問題也相當一根筋。

這麼兩個人撞上,難怪害得小姑娘被孤立。

要知道,我們身處二線城市,3799元雖不算個大數字,但也抵普通人大半個月工資了。

對方家長雖然咬牙付了錢,但心裡難保不犯嘀咕,更會對閨蜜女兒產生意見:『既然你家是小公主,怎麼不去貴族幼兒園?在這禍害我們平頭百姓呢』

三天後,閨蜜女兒被所有小朋友孤立,想必也跟對方家長宣揚了此事有關。

原本備受歡迎的可愛小姑娘,一時間成了『碰一下可能損失幾千塊』的小公主,自然會被整個幼兒園的人遠離。

這屬於正常人的避禍心理,惹不起我起碼躲得起。

家長按原價索賠是否正確?

閨蜜聽完我的話,更加不解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既然弄壞了別人的衣服,賠償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嗎?道理沒錯,但不適合幼兒園,原因如下:

①孩子之間打鬧屬於正常現象

記得小時候,大家養孩子普遍還沒這麼嬌貴,小孩子之間打打鬧鬧都很正常,我上幼兒園的時候,甚至被抓下過頭發,但家長們大多也是以調解為主。

都知道小孩子忘性大,不記仇,今天哭著要絕交,睡一覺第二天起床就忘記了。

如果雙方家長因為孩子打鬧就生氣,那以後學習生涯漫長,家長生氣的時間可就太多了。

所以,比起打鬧時的損失,家長更應該放開胸懷,只要不是惡意欺凌,或者孩子單方面被欺負,家長就沒必要插手孩子們之間的打打鬧鬧。

②幼兒園規定,貴重物品不可帶入校園

閨蜜所在的幼兒園是公立的,當初也是奔著好接送才入園。

而公立幼兒園開學就說明了,不要把貴重物品帶到校園裡。

雖然小裙子屬於正常穿搭,但在我看來,這就屬於貴重物品。

閨蜜入園之前,就應該考察所在幼兒園的平均家庭經濟水平。

人家孩子都穿兩三百的衣服,你太過拔尖就屬於給老師找麻煩呢。

③影響孩子之間的友情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原本孩子之間親親熱熱關系好,卻因為一條小裙子分道揚鑣,這就屬於友情上的損失。

更何況,對方家長把此事宣揚得人盡皆知,這會讓別的小朋友也望而卻步,最終誰都不跟姑娘玩耍了,這在社交上的損失可不是三四千能說得過去了。

幼兒園應該如何協調

前文中我提到過,這位幼兒園老師太年輕,沒有處理相關事情的經驗,所以才讓對方家長原價賠償,結果導致孩子被孤立。

如果換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他們大多會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調解,一起來學習下吧。

①弄壞裙子的小朋友道歉

做錯事就要說對不起,這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道理。

既然孩子做錯事,老師就要讓家長陪伴孩子一起鄭重道歉,以後也避免再出現扯壞其他小女生裙子的行為。

②折扣型賠償,各退一步

我們索要賠償的時候,不能隻看物質上的損失,還要考慮索賠後隨之帶來的後果。

按照原價,明顯會讓女兒陷入不利境地。

因此,老師應該提出折扣賠償的建議,或者讓對方家長在能力范圍內,給女兒重新買一條價廉物美的小裙子。

隻有做到以上兩點,這件事情的處理才能真正兩全其美:既讓孩子吃了教訓,也避免家長付出高昂的賠償金。

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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