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條例》》,並於同日公佈施行。
婦女產假、男方護理假、夫妻育兒假如何計算?
期間可享受哪些待遇?
為使群眾更加清晰準確地了解《條例》,日前,記者采訪了市衛健局人口家庭科有關負責人,就群眾關心問題答疑解惑。
問
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數量計算還是以生育胎次計算?
以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計算。
問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數量如何計算?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不進行合並計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後也可以生育三個孩子。
問
婦女產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產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生育一孩的產假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產假為188天《生育雙胞胎、三胞胎的產假也為188天》。
婦女產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計算,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
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計算工齡。
問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該辦法規定增加的產假是否可以與修改後條例規定的產假進行疊加享受?
可以疊加享受。
問
修改後的《條例》施行前生育子女的夫妻,能否享受延長的產假?
在2021年11月25日《包含25日》之後,產假尚未結束的,可以按照修改後《條例》規定的產假期限予以順延,即一孩可以享受總計158天的產假,二孩、三孩可以享受總計188天的產假。
問
男方護理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男方護理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在婦女圍產期和產假期間,男方可以享受總計15天的護理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
護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數量進行疊加。
護理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問
夫妻育兒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育兒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在子女三周歲內,夫妻雙方每年《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計算》各享受10天育兒假,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
育兒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
夫妻雙方每年享受的育兒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問
獨生子女陪護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陪護父母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自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起,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
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例如,獨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時年滿六十周歲,則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間,獨生子女可以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
問
婦女產假、男方護理假、夫妻育兒假、獨生子女陪護父母假請假需要哪些程序?
根據實際情況,由本人或配偶申請,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假期結束後到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