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稱七年前,自己兒子出生時,在一家機構請過月嫂照顧妻兒覺得還不錯,7年後二寶出生,他又在這家機構預定了月嫂,付款5萬多,二寶出生後,月嫂上門服務,但萬萬沒想到意外發生了。
孫先生7年之前,妻子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時候,因為當時為了更好的照顧妻兒,自己就在一家母嬰機構請了月嫂,這次的經歷給兩人留下了不錯的印象。
7年之後,孫先生的二寶也要出生了,於是自己就提前在這家母嬰機構又預定了月嫂。
雙方簽訂了電子合約,孫先生交了52571元的服務費用,這次訂的是兩個月,雙月子VIP特需服務,即除了給產婦和寶寶的日常照顧之外,還提供產婦的恢復服務,孩子的早教撫觸等。
孫先生的二寶出生後,門店就為其安排了月嫂,隻不過之前訂的月嫂有事情,門店就臨時改派了,不久後原先預定的月嫂忙完事情,就來到孫先生家裡和安排的月嫂進行了交接。
幾天後,妻子不慎感染新冠病毒後,就到了另外一個房間居住,由月嫂和二寶單獨居住在一個房間,一天晚上7點多,月嫂急匆匆地從房間跑出來,說孩子情況不對,孫先生進入房間後,發現孩子已經失去了呼吸。
送醫搶救後,孩子因窒息時間過長去世了,孫先生詢問月嫂怎麼回事,月嫂表示事發前2個小時給孩子喂過奶,在給孩子拍奶嗝時,發現孩子情況不對,嘴巴已經紫了。
隨後孫先生就報了警,而孫先生懷疑是不是月嫂在喂奶時睡著了,或者是分神了。
目前,母嬰機構表示會配合警方調查。
5萬多元兩個月,平均下來就是一個月2萬6千多元,這個費用確實不低,可是付出了如此昂貴的服務費,換來的卻是二寶的夭折,這對夫妻倆人來講,無疑是沉重的打擊。
有人說,孩子是自己的,人家是來掙錢的,所以對待自己的孩子,即便有保姆或者是月嫂,自己也應該上心。
有人說,自己知道這家店,是在母嬰界赫赫有名的企業,而且是全國連鎖品牌,沒想到出了這樣的事情,讓人感慨。
感慨歸感慨,那麼誰應為孫先生二寶的死亡,承擔責任?
這其實就要看涉事月嫂在照顧孩子的過程中,或者是喂奶時候,是否發覺孩子不對勁。
本身來講,月嫂也是經過專業的培訓,具有相應的資質的,那麼在照顧孩子的層面,必然是要父母更專業,因此對待孩子可能會出現的問題,也應當具有注意義務。
兩萬多元一個的月嫂,最後竟是這樣的結果,這事情無論擱在誰身上,誰都接受不了。
雖然事發時,房間裡隻有月嫂和嬰兒兩人,沒有監控錄像,無法還原案發經過,但根據社會公眾的一般認識來判斷,月嫂肯定有問題,至少存在疏忽大意!
現在最關鍵的問題是弄清孩子的死因,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窒息的?
是孩子本身的問題,還是月嫂沒有照顧好使嬰兒嗆奶,然後月嫂又沒有及時發現並采取正確的處理方式?
隻有弄清了準確原因,才好確實事情的責任,也好進一步談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的問題。
現在隨著對產婦照顧的要求越來越高,月子中心、月嫂類似的服務越來越多,而且價格越來越高。
在以前,照顧月子基本上是婆家和娘家的事情,哪有什麼月嫂或者月子中心?這些機構和個人可能有一定的照顧經驗,但絕對不能把母子的安全完全交給她們,否則出了事後悔就晚了。
嬰兒才剛出生幾天就去世,家長的心情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