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無辜的,在懷孕期間離婚,孩子出生後可以上戶口。
每一段婚姻的背後可能伴隨著幸福,也有可能是悲傷。
離婚,是一段婚姻的終結,往往是不幸的。
對於離婚,最好的結局也是大家漸漸退出,互不傷害;最不幸的是參雜著各種恩怨情仇,如果還有孩子的因素,那麼那更是錯中復雜了。
特別是在懷孕期間的離婚,傷害往往是最大的,不僅僅是自己,對於肚子裡的孩子也是不公平的,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懷孕期間離婚,孩子出生是可以上戶口的
原則上懷孕期間離婚,孩子出生後就算是單親家庭了。
單親家庭的上戶口的手續程序是跟雙親家庭辦理程序是一樣的,差別是戶口本隻有一方親屬而已。
辦理新生兒的戶口問題,由孩子的父母憑孩子的醫學證明,以及申報的要落戶的戶口本,到當地的派出所直接上戶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孩子可以協商落戶到父親或者母親的戶口上,不能單獨隔代隨。
孩子是無辜的,請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現在社會的婚姻狀況,離婚率越發攀升,雖然對於婚姻雙方來說分離是最好的選擇,但是對於孩子來說並不是這樣的。
孩子沒有選擇權,他隻能默默忍受這一切,特別是對於還未出生的孩子,傷害是最大的。
無特殊情況,法律規定女方懷孕期間是不支持離婚的,除非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包含孩子的阜陽歸屬問題。
如果是離婚後才發現懷孕,如果女方生下來孩子,那麼孩子的撫養費是男方需要支付的。
而且孩子的撫養權都是可以協商解決的,一般來說孩子上戶口是要隨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
綜上所述,其實還是是可以上戶口的。
但是單親家庭對於孩子的成長是有殘缺的,我們也希望大家都有幸福的家庭,一家人其樂融融這比其他的都重要呀!
歡迎來一起討論,關於懷孕期間離婚,你們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