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媽媽到了孕晚期常有心慌慌的感覺,到底正常不正常呢?
哪些是正常表現,而哪些需要就醫治療,患有妊娠期心臟病的孕媽媽如何選擇分娩方式?
又該如何度過產褥期呢?
心悸是什麼?
我們通常說的心慌,醫學上稱之為心悸,指心臟出現了明顯的收縮強度或頻率的變化,而導致人們主觀感覺上對心臟跳動的不適感覺。
健康成年人,在進行了劇烈的運動、受到嚴重驚嚇、大量飲酒、服用某些藥物或是情緒特別激動的情況下,出現心悸是正常的生理現象。
但是,也有的是因為某種疾患引發的心跳過速或過緩,心臟早搏等都可引發心悸,如當患有高血壓、風濕性心臟病、甲亢、先天性心臟病、高熱、貧血、嗜鉻細胞瘤或心臟神經官能症等疾病時都會引發心慌的發生。
正常應激狀態下心慌暫不處理,對於病理性心慌則需要引起患者及醫務人員的高度重視。
孕期心慌一般都是正常反應,無需治療
一般而言,孕婦在懷孕期間,身體會發生一系列的變化,特別是到了妊娠晚期,多數孕婦都會感覺或輕或重的心慌,或稍微活動之後,就會感覺心慌氣短,氣喘籲籲。
孕婦到了妊娠晚期,其心臟的工作量要比沒有懷孕之前變大了許多,心律一般每分鐘增加10次以上,因此有的孕婦反應會比較敏感,出現心慌的表現。
另外,到了妊娠晚期,孕婦的子宮明顯增大,腹中的胎兒發育也逐漸加快,為了確保新陳代謝的正常進行,為了給腹中胎兒提供足夠的養分,孕婦往往需要通過加快呼吸來獲得更充足的氧氣,從而導致心律加速。
一般來說,這都是正常的妊娠反應,無需緊張。
孕期也要警惕妊娠期心臟病
孕期並非所有的心慌都是生理性的,尤其是對於稍微運動就會出現心慌症狀,且休息之後心慌的症狀沒有減輕的孕婦,要及時到醫院查明發病的原因,謹防合並妊娠期心臟病。
什麼是妊娠期心臟病?
妊娠期心臟病,可分成兩大類。
第一類為原先存在的心臟病,以風濕性及先天性心臟病居多,高血壓性心臟病、二尖瓣脫垂和肥厚型心臟病少見。
第二類是因妊娠誘發的心臟病,如妊高征心臟病、圍生期心臟病。
妊娠期心臟病的臨床表現
孕前若患有心臟病,妊娠後可進一步加重。
常表現為:無其他原因可解釋的倦怠,輕微活動後即感胸悶、氣急,睡眠中氣短憋醒和(或)頭部須墊高,肝區脹痛,下肢水腫。
早期體征有:休息時心率>120次/分,呼吸>24次/分,頸靜脈搏動增強,尿量減少及體重增加。
也可表現為突然氣急,不能平臥,咳嗽,咯泡沫樣痰或血,兩肺散在哮鳴音或濕羅音等急性肺水腫的表現。
出現妊娠期心臟病應該怎麼辦?
如果出現妊娠期心臟病,孕婦就必須加強孕期監護,減輕心臟負擔,以保證胎兒和母體的健康。
1.孕婦可通過限制體力活動,增加休息時間來減輕心臟負擔。
2.保持精神舒暢,避免情緒激動。
3.要高蛋白、少脂肪、多維生素飲食。
4.治療基礎疾病。
5.按時孕檢。
心功能Ⅰ級、Ⅱ級的孕婦應增加產前檢查次數,20周以前至少每2周由心內科、產科醫師檢查一次,以後每周一次,必要時進行家庭隨訪。
除觀察產科情況外,主要了解心臟代償功能及各種症狀。
定期作心電圖、超聲心動圖檢查,以利於對病情作出全面估計。
6.及早入院待產。
若發現異常、有心力衰竭先兆的孕婦,立即住院治療。
孕婦最好在離預產期前2周入院待產,既能充分休息,也便於檢查觀察。
凡心功能Ⅲ級或有心力衰竭者應住院治療,並留院等待分娩。
7.必要時終止妊娠。
原來患有心臟病的婦女能否耐受妊娠,取決於多方面的因素,如心臟病的種類、病變程度、心功能狀況、有無並發症等。
在評估心臟病孕婦耐受妊娠能力時,醫生既要慎重思考妊娠可能會加重心臟負擔而危及生命,也要避免過多顧慮,根據孕婦的實際病情做出適當的處理。
Tips心臟病的心功能分級
Ⅰ級:進行一般體力活動不受限制,運動後也不產生心慌、氣短等不適;
Ⅱ級:進行一般體力活動輕度受限制,運動後感覺心慌、氣短、胸悶、乏力、休息後症狀消失;
Ⅲ級:體力活動嚴重受限制,輕微活動就感覺到心悸、氣促、胸悶、休息後可好轉。
或既往有心衰,不論現在心功能情況如何(除非已經手術解決心衰的病因)均屬於Ⅲ級;
Ⅳ級:不能進行任何體力活動,休息後仍有心慌、氣短等不適。
妊娠期心臟病的孕婦是自然分娩還是剖宮產?
患有妊娠期心臟病的孕婦該如何選擇分娩方式呢?
是順產還是剖宮產,主要取決於心功能狀態及產科情況。
1.自然分娩
心功能Ⅰ~Ⅱ級的孕婦,除非有產科並發症,原則上經陰道分娩。
心臟病孕婦的平均產程和正常孕婦相比,無明顯差別,但必須由專人負責密切監護。
臨產後要選用抗生素預防感染,使產婦取半臥位,並給吸氧。
如宮縮較強,陣痛難忍,醫生可予以哌替定(杜冷丁)50~100毫克肌肉註射;也可采用持續硬膜外麻醉,既可減輕疼痛,又有利於第二產程的處理。
2.剖宮產
優點:剖宮產可在較短時間內結束分娩,從而避免長時間子宮收縮所引起的血流動力學變化,減輕疲勞和疼痛等引起的心臟負荷。
此外,在持續硬膜外麻醉下進行手術過程中,孕婦血壓、平均動脈壓及心率的變化均比經陰道分娩變化小。
缺點:手術會增加感染和出血的機會,手術本身也是一種負擔。
因此,當存在產科原因時(如胎位異常、胎兒較大等情況),可適當放寬剖宮產指征,但僅在心功能Ⅲ~Ⅳ級、活動性風濕熱、肺動脈高壓或肺淤血、主動脈縮窄等情況下,行選擇性剖宮產。
術前、術中和術後心臟監護,術後抗感染等均是保證手術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妊娠期心臟病的產婦如何度過產褥期?
由於加強孕期及產時監護,患者多能順利過關。
但是,若放松產褥期監護,則很有可能功虧一簣。
據統計75%心臟病孕產婦死亡發生於產褥早期。
產褥期護理6點應注意
1.繼續用抗生素防止感染,以杜絕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的發生。
2.曾有心力衰竭的產婦,應繼續服用強心藥物。
3.注意體溫、脈搏、呼吸及血壓變化,子宮縮復與出血的情況。
4.產後臥床休息24~72小時,重症心臟病產婦應取半臥位以減少回心血量,並吸氧。
如無心力衰竭表現,鼓勵早期起床活動。
有心力衰竭者,則臥床休息期間應多活動下肢,以防血栓性靜脈炎。
5.心功能Ⅲ級以上的產婦,產後不授乳。
哺乳增加機體代謝與液體的量需要,可使病情加重。
6.產後至少住院觀察2周,等到心功能好轉後才可以出院。
出院後產婦仍需充分休息,限制活動量,並且要嚴格避孕。
妊娠期心臟病的發生率雖然不太高,但死亡率較高,占中國孕產婦死因的第2位。
近年來,隨著先天性心臟病手術成功率的提高,使妊娠合並心臟病的類型發生了變化,由以往風濕性心臟病為主變為先天性心臟病為主,而且妊娠合並先天性心臟病有增長的趨勢。
要降低妊娠合並心臟病的死亡率,重視孕前及孕期保健尤為重要。